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
Polystyrenegranulefoamedconcrete
(發布稿)
2018 -××××發布 2018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
前言
本標準按照 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由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水泥制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SAC/TC197)歸口。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建筑材料工業技術監督研究中心、沈陽金鎧建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華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重慶科恒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學研究院、西南科技大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志純、李應權、王喜林、李文、李光貴、王笑帆、林生鳳、王明軒、嚴云、杜宏江。
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標記、原材料、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與標志、運輸、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物、構筑物的保溫隔熱所使用的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75通用硅酸鹽水泥 GB/T5486無機硬質絕熱制品試驗方法 GB 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 GB/T10294絕熱材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防護熱板法 GB/T11969蒸壓加氣混凝土性能試驗方法 GB/T20473-2006建筑保溫砂漿 JC/T2199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劑 JGJ 51-2002輕骨料混凝土技術規程 JGJ 63混凝土用水標準 JG158-2004膠粉聚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 JG/T 266-2011泡沫混凝土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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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 polystyrene granule foamed concrete
- 含有聚苯乙烯顆粒(體積分數≥ 20%)的泡沫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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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styrene granule
原生、再生或回收利用的膨脹聚苯乙烯泡沫顆粒,是具有一定粒度、級配的專門用于混凝土的輕骨料。
4分類和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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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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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按干密度分類
- 按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干密度分為 6個等級,分別用符號 A1、A2、A3、 A4、A5、A6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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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抗壓強度等級分類
- 按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抗壓強度分為 6個等級,分別用符號 C0.15、C0.5、 C1、C1.5、C2、C3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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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按體積吸水率分類
- 按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體積吸水率分為 2個等級,分別用符號 W5、W10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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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燃燒性能分類
- 按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燃燒性能等級分為 2個等級,分別為 A、B1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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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標記
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用以下方式標記,參數無要求的可缺省。
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代號: PGFC干密度等級 -強度等級 -吸水率等級 -燃燒性能等級 -標準號
示例:干密度等級為 A3、強度等級為 C1、吸水率等級為 W10、燃燒性能等級為 B1的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其標記應為: PGFC A3-C1-W10-B1JC/TXXXX-XXXX;
5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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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苯乙烯顆粒應符合 JG158-2004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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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5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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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2199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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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63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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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原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
- 6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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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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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干密度不應大于表 1中的規定;導熱系數不應大于表 1中的規定;蓄熱系數不應小于表 1中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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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每組立方體試件的抗壓強度平均值和單塊抗壓
表1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干密度和導熱系數、蓄熱系數
干密度等級 | A1 | A2 | A3 | A4 | A5 | A6 |
---|---|---|---|---|---|---|
干密度 /kg/m3 | 150 | 250 | 350 | 450 | 550 | 650 |
導熱系數 /(W/(m·K)) | 0.05 | 0.06 | 0.08 | 0.10 | 0.12 | 0.14 |
蓄熱系數 /(W/(m2·K)) | 0.70 | 0.95 | 1.20 | 1.40 | 1.60 | 1.90 |
強度最小值不應小于表 2的規定。 表2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強度
單位為兆帕
強度等級 | C0.2 | C0.5 | C1 | C1.5 | C2 | C3 | |
---|---|---|---|---|---|---|---|
抗壓強度 | 平均值 | 0.20 | 0.50 | 1.00 | 1.50 | 2.00 | 3.00 |
單塊最小值 | 0.17 | 0.43 | 0.85 | 1.28 | 1.70 | 2.55 |
6.1.3 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體積吸水率不應大于表 3的規定。表3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體積吸水率
單位為百分率
吸水率等級 | W5 | W10 |
體積吸水率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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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其他性能應符合表 4的規定。表4其他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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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尺寸偏差和外觀
項目 | 技術要求 |
燃燒性能等級 | A或B1級 |
軟化系數 | ≥0.75 |
抗凍性(當用戶有抗凍性要求時) | 質量損失率 ≤5%抗壓強度損失率 ≤25% |
干燥收縮值 /(mm/m) | ≤2.5 |
放射性 | 內照射指數 IRa≤1.0且外照射指數 Ir≤1.0 |
勻質性 | 干密度差 ≤50kg/m 3 |
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的尺寸偏差和外觀質量應符合表 5的規定。表 5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的尺寸偏差和外觀
項目 | 指標 | ||||
---|---|---|---|---|---|
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 /mm | ≤10 | ||||
裂紋 | 裂紋長度率 /(mm/m2) | 平面 | ≤400 | ||
立面 | ≤350 | ||||
裂紋寬度 /mm | ≤1 | ||||
厚度允許偏差 /% | ≤5 | ||||
表面油污、層裂、表面疏松 | 不允許 |
7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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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驗環境
- 試驗室環境溫度 (23±2)℃,相對濕度 (50±10)%,試樣應在試驗室放置 3d后進行試驗。本標準所有試驗方法中需要烘干的試樣應在(65±2)℃烘干至恒重,且升溫與降溫速度控制在10℃/h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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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干密度試驗方法
- 按JG/T266-2011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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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導熱系數
- 試樣烘干后按 GB/T10294進行,測試平均溫度為(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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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蓄熱系數
- 試樣烘干并冷卻至室溫,按 JGJ 51-2002中7.5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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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抗壓強度
- 按 JG/T266-2011進行,強度等級 C0.2的加壓速度為( 0.1~0.3)k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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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體積吸水率
- 試樣尺寸為 100mm×100mm×100mm,數量為 3塊,烘干并冷卻至室溫,按 GB/T5486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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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燃燒性能等級
- 按 GB 8624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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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軟化系數
- 試件尺寸為 100mm×100mm×100mm,按 GB/T20473-2006中 6.8的規定進行,其中抗壓強度按本標準 7.5中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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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抗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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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干燥收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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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放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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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勻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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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尺寸偏差和外觀
按 GB/T11969進行,其中抗壓強度按本標準 7.5中規定進行。
按 GB/T11969進行,浸水時間為 24h。
按 GB 6566進行。
按附錄 A進行。
表面平整度、裂紋長度率與寬度、厚度偏差、表面油污、層裂、表面疏松按
JG/T266-2011進行。
8檢驗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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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驗分類
- 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的檢驗分為型式檢驗和交貨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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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型式檢驗
凡遇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型式檢驗:
a) |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的首次從事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工程施工時; |
b) | 結構、工藝、材料改變影響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性能時; |
c) |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
8.1.2 | 交貨檢驗 |
工程中的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應進行交貨檢驗。
8.2檢驗項目
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的檢驗項目應符合表 6的規定。
表 6檢驗項目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類別 | 項目和方法 | |||
---|---|---|---|---|---|---|
型式檢驗 | 交貨檢驗 | 要求 | 試驗方法 | |||
1 | 性能 | 干密度 | √ | √ | 6.1.1 | 7.2 |
2 | 導熱系數 | √ | √ | 7.3 | ||
3 | 蓄熱系數 | √ | 商定 | 7.4 | ||
4 | 抗壓強度 | √ | √ | 6.1.2 | 7.5 | |
5 | 體積吸水率 | √ | 商定 | 6.1.3 | 7.6 | |
6 | 燃燒性能等級 | √ | 商定 | 6.1.4 | 7.7 | |
7 | 軟化系數 | √ | 商定 | 7.8 | ||
8 | 抗凍性 | 商定 | 商定 | 7.9 | ||
9 | 干燥收縮值 | √ | 商定 | 7.10 | ||
10 | 放射性 | √ | 商定 | 7.11 | ||
11 | 勻質性 | √ | 商定 | 7.12 | ||
12 | 尺寸偏差和外觀 | 表面平整度 | √ | √ | 6.2 | 7.13 |
13 | 裂紋 | √ | √ | |||
14 | 厚度偏差 | √ | √ | |||
15 | 表面油污、層裂、表面疏松 | √ | √ | |||
注: √為檢驗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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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判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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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型式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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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檢驗批及抽樣
- 按表 6中型式檢驗項目進行檢驗。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應至少 500m2或 100m3為一檢驗批。在一檢驗批中隨機抽樣。按表 6中型式檢驗項目進行檢驗。性能檢驗抽樣:隨機抽取 300m2或 30m3,每 100 m2或 10m3每個檢驗項目應隨機抽取 1組試件,共 3組;尺寸偏差和外觀檢驗抽樣:隨機抽樣 3處,每處 10 m2或 3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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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合格判定
- 若全部達到表 6中型式檢驗項目的要求,則判定為合格,否則應判定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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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交貨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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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檢驗批及抽樣
- 有裂紋控制要求的工程項目,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應在潮濕養護 14d后放置不少于 5d并在表面干燥的狀況下,按表 6交貨檢驗中規定和商定的項目進行檢驗。每 100m3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應為一檢驗批,少于 100 m3也應作為一檢驗批,在一檢驗批中抽樣。性能檢驗抽樣:每個項目隨機抽取 1組試件;尺寸偏差和外觀檢驗抽樣:隨機抽查 1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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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合格判定
若全部項目達到表 6中交貨檢驗項目的要求,則應判定該批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為合格,否則應判定為不合格。
9包裝與標志、運輸、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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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裝與標志
- 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制品應有防雨包裝,在包裝的適當位置應有產品名稱、標記、規格、出廠編號及出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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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運輸
-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避免碰撞、拋投、雨雪淋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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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貯存
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制品應存放 28d才能出廠,其堆放場地應平整。同品種、同規格、同等級的聚苯乙烯顆粒泡沫混凝土制品應做好標記、碼放整齊。不應混雜堆放。
附錄A(規范性附錄)勻質性試驗方法
A.1垂直于澆筑平面方向鉆取或切取直徑 100mm的圓柱試樣,試樣高度為澆筑層厚度或制品在該方向上的厚度,每組試樣的數量應為 3塊。A.2切取圓柱試樣上下兩端各 25mm高的圓柱試件,用游標卡尺測量兩端試件的直徑和高度,精確至 1mm,并計算試件體積,按 JG/T266-2011中 7.3.1.2、7.3.1.3的規定測定兩端試件的干密度,取其差值為試樣干密度差。A.3該組試樣的干密度差應為 3塊試樣干密度差的平均值,精確至 1kg/m3。